世界微动态丨贵阳男子酒驾被查后,又多“遭”1900元罚款?咋回事?

2023-02-24 14:14:26    来源:贵州交通广播

近日,贵阳交警云岩区分局民警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北京路开展深夜酒驾查缉工作中,查处了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民警还查出该车附有另外违法,遂一并处置,酒驾司机多遭了1900元罚单

当晚,驾驶人陈某在乌当区参加朋友聚会,期间喝了一些啤酒,聚会结束时已是凌晨1时,想着夜深了不会有交警执勤,便抱着侥幸驾车上路,不料在北京路遇到了正在查酒驾的民警,民警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将其带至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后续处理过程中,民警核查发现,陈某所驾驶的这辆车牌尾号为69G的大众牌轿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已经超期失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要处予购买交强险金额的双倍罚金,故对陈某处以除酒驾罚金外还处以1900元罚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询问得知,陈某所驾驶的车辆系2022年9月份购买,购车之时交强险尚处于有效期间,故又购买了一份商业险和车乘人员意外险,在2022年11月份该车交强险到期后,陈某忘记购买,造成交强险过期失效。

法律链接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用于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是除本车车上人员以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方,是国家强制机动车车主购买的保险。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贵阳交警提醒

机动车交强险是其他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保障,不按规定投保属于违法行为,请车主按期购买,尤其是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同时到期的车主更需注意。

来源:云岩交警

编辑:黄英俊|责编:冀佳|编审:赵瑜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